陕西省青少年科技活动领导小组文件
陕青科领发[2006]3号
关于开展第十一届陕西省少年儿童
科学幻想绘画展评活动的通知
各市(区)科协、教育局、妇联、团委、体育局:
由陕西省青少年科技活动领导小组(包括省科协、省教育厅、省妇联、团省委和省体育局)主办,陕西省青少年科技中心承办的第十一届陕西省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评活动将于2006年6月在我省举办,并从中选拔优秀作品申报8月在澳门举行的第二十一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上述展览活动的目的
为适应时代发展,使21世纪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更加适应未来后备人才的需要,充分发挥现有教育资源的作用,全国青少年科技活动领导小组已将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活动,列为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系列活动之一。创新大赛的根本宗旨是: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迎接未来世界的挑战。
科学幻想绘画活动,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少年儿童乐于参加的一项有益的科普活动。它对于培养少年儿童的科学想象力和创造意识,使他们从小就尝试手、脑并用,以及倡导科技与艺术的融会交流,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我省,这项活动已连续举办了十届,并参加了全国举办的全部展评,受到少年儿童和家长、教师的热情支持,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二、本届展览的主题
科学幻想绘画是少年儿童通过对未来科学发展的畅想和展望,利用绘画形式表现出未来人类生产、生活的情景和画面。第二十一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主题确定为:勇于探索·自主创新。本届展览活动可予以参照。
三、参展作者要求
四、参展作品要求
1、参展作品应充分体现科学幻想这一宗旨,注重构思,不苛求绘画技巧。
2、参展作品可用油画、国画、水彩画、水粉画、钢笔画、铅笔画、蜡笔画、版画、粘贴画、电脑绘画等绘画种类、风格及使用不同材料表现(但不包括非画类的其它美术品与工艺品,如剪纸)。
3、参展作品一律在规格为40厘米×60厘米的纸质或是其它材料上绘制(油画作品应自备画框),横竖放置均可,作品要求整洁。
4、参展作品限个人作品,即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不接受集体作品参展。
5、参展作品不得抄袭他人已发表过的作品,违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参展资格。
五、参展作品的评选标准
初评 :在内容、形式、规格和申报手续等方面均符合规定的少儿科幻绘画作品,方可参评,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评审:
◎出现科学性错误的;
◎出现政策性错误的;
◎画幅尺寸不符合规定的;
◎把科学和神话相混淆的;
◎引入神鬼迷信故事内容的。
终评 :通过初评的绘画作品可参加终评。终评标准:
◎想象力:选题、创意和新颖程度;
◎科学性:科学依据、逻辑思维;
◎绘画水平:画面设计、色彩处理、绘画技巧。
六、参展作品征集的数量和方式
1、各级组织机构应主要依靠当地科协、教育局、团委(少工委)、妇联和体育局所属校外活动机构,组织作品的征集并择优选送到省参展。有条件的单位,可事先对少年儿童进行集中辅导与培训。
2、每市向省主办单位推荐作品的数量以30幅为限,超量作品不予评审,推荐作品恕不退还。
3、各市推荐作品必须进行网上申报,请于
4、各市组织机构应将纸质申报材料〔绘画作品、作品申报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贴于作品背面左上角)、申报作品清单和组织活动情况表各一份〕于
5、联系方式:
单 位:陕西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邮政编码:710004;
地 址:西安市新民街2巷2号,新华社招待所4楼;
联系人:宋 浩 电话/传真:029-87211406;
相关文件和表格可登陆网站查询并下载:
http://www.sycc.org或Http://castic.xiaoxiaotong.org
七、展览的组织与评选工作
1、本届展览活动的日常工作由陕西省青少年科技中心负责。
2、本届参展作品的评选工作由组织委员会聘请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和美术工作者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负责。
3、本届参展作品于2006年4月开始评选,确定获奖等级,并择优选送15幅作品申报第二十一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于6月初举办陕西省获奖作品展览活动。全国展览定于8月在澳门举行。
八、参展作品的奖励与表彰
1、本届活动将从各市推荐作品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申报全国展评的作品自一等奖中选出。
2、对优秀奖以上(含优秀奖)的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
3、对积极参与此项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由陕西省青少年科技活动领导小组分别给予表彰。
4、省内和全国的获奖情况另行通告。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第十一届 少年儿童 科幻画 展评
抄报: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省科协、省教育厅、省妇联、省体育局、团省委。
陕西省青少年科技活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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